移动龙钢

拆迁工程,为何“蛀虫”屡禁难止
发布日期:2014-02-26    
0

  1月21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对行贿人冯文庆依法提起公诉。该案中的受贿人、泉山区湖滨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魏苏,因收受施工方、拆迁户的财物60余万元已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据了解,2011年至今,泉山区检察院共办理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其中2013年办理了5件6人。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哪些特点?为何“蛀虫”屡禁难止

  拆迁“黄牛”盯上一线拆迁人员

  据泉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虚报补偿数额、伪造补偿手续,是社区工作人员、村级干部等一线拆迁人员骗取补偿款的主要方式。他们承担着现场确认、丈量调查、动迁审核等工作,往往直接利用政策漏洞侵吞公款。

  徐州市泰山社区原书记倪昌军在拆迁过程中,从拆迁户身上“做手脚”。2011年9月,拆迁户吴某因补偿单价没有谈好,成为“钉子户”。考虑到自己与吴某认识,且吴某在当地做着小生意不敢把事情闹太大,倪昌军主动接下这块难啃的“骨头”。倪昌军与吴某的“谈判”非常顺利,最后,不仅拆迁补偿单价一分钱都没有涨,吴某还同意在已经丈量好的补偿单上虚增钢结构大棚1420平方米,以帮助倪昌军套取地面附着物补偿款44万余元。拿到这笔款后,倪昌军全部用于支付旅游费用、发福利等。2013年11月,法院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倪昌军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

  随着拆迁“黄牛”的出现,一线拆迁人员逐渐成为他们贿赂的目标。拆迁“黄牛”周旋于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和拆迁户之间,专营拆迁漏洞,行贿工作人员,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骗取拆迁补偿款。在纵某家被拆迁过程中,“黄牛”陈友谊(已判刑)间接找到了徐州市云龙社区原书记李井龙,协调补偿事宜。李井龙明知纵某的拆迁材料可能存在问题,仍直接在面积确认单上签字,致使违章加盖面积和虚假的住改非营业面积获得补偿。2013年11月19日,李井龙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街道办“一把手”收取施工方贿赂

  2010年4月初,泉山区湖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启动,魏苏作为该办事处的“一把手”,被任命为拆迁领导小组组长,全面主持拆迁工作。

  工程启动不久,冯文庆找到魏苏,表示想承包一部分拆迁工程,魏苏同意。冯文庆因为没有拆迁工程资质,就借用了一家拆迁工程公司资质,以该公司的名义与湖滨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拆除承包协议书。冯文庆在供述中说:“个人是不可能有拆除资质的。我只要给有资质的公司合同标的额1%至2%不等的费用就行了。”

  为表示感谢,也为今后能承接更多的工程,2012年初,冯文庆来到魏苏办公室,送给魏苏一张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

  与一线拆迁人员相比,个别涉及拆迁的管理人员,主要利用负责拆迁工程的职务便利,收受施工方、拆迁户的贿赂。魏苏的全部犯罪事实就都发生在拆迁领域,其单笔受贿数额高,仅10万元以上的就有4笔。2013年9月,魏苏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在看守所中,魏苏不止一次提到拆迁工作辛苦:面对众多的拆迁户,需要大量的时间梳理化解。因此,看到施工方、拆迁户因为干工程或房屋补偿,轻轻松松就可以拿到一笔笔款项,他的心理逐渐失衡,终于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牟利的工具。

  “我作为街道办党工委书记,有权决定将拆除工程交给哪个拆除公司干,工程款的拨付也需要我签字同意。”魏苏在供述中说。

  由于拆迁工作政策性强、工作要求细、经历环节多、参与人员杂,“单打独斗”违法犯罪的几率相对较小。因此,犯罪嫌疑人往往采取联手作案、共同合谋的方式,相互勾结、共同牟利。仅在泉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比例高达62%,一起案件往往会牵出其他人员相关渎职或贪贿犯罪。

  检察官建议建立健全拆迁监督管理机制

  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人员职位不高,但权力不小,造成的危害更是巨大。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动辄数十万、上百万元,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加大了拆迁成本。

  除犯罪分子个人放纵贪欲外,拆迁补偿过程中的一些制度漏洞也是导致这一领域职务犯罪高发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土地补偿款采取包干发放模式,国土部门事先估算补偿金额下拨到社区账户。由于估算时标准较高,补偿款多有剩余,给补偿项目留有较大的谈判幅度,容易滋生滥用职权犯罪。另一方面,补偿款拨付后,相关职能部门不再对具体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极易导致该款在拆迁过程中被私自套取、挪用、侵占,违背了专款专用的原则。

  办案检察官建议,建立完善的拆迁补偿机制,及时公布土地征用公告程序、审批程序,并由国土部门或者其他职能部门对补偿款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减少违法操作空间。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让群众了解财政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同时,将拆迁纳入招投标范围并确立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拆迁工程招投标程序,逐步完善方案制定、媒体公示、专家选择、队伍资质认证等关键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实行拆迁监管的联席会议制度,监察、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等单位提前介入,形成监督合力,防止拆迁“蛀虫”。

XML 地图 | Sitemap 地图